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起腐败和作风问题

  • 2020-12-10 12:23
  • 来源:红海湾纪检监察

2013年下半年,时任田墘街道红湖村党支部书记张通与村两委干部庄光城、鲍民、何招麟、胡向设、陈火层、陈生介和陈业海等共8人集体商议,以村委名义与该村村民庄卷签订虚假养殖合作协议,并以庄卷的养殖场作为扶贫开发项目骗取2012年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对其中22.3万元进行私分,余款7.7万元挪为他用。

张通、庄光城等8人身为村级基层组织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以严肃处理。20171128张通、庄光城等8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暂扣的涉案款共计28.5万元收缴上交国库,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726日,张通等人因犯贪污罪被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81029日作出生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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