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 15:30 - 来源: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4月2日至5月中旬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开展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7708294205(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征求意见箱设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大院门口左侧、区文化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门口;专门邮政信箱: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2号办公楼一楼市委第三巡察组信箱。 中共汕尾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