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12:33 - 来源:红海湾纪检监察
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我委2021年7月9日发布的《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中的部分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公告中第二条“招聘条件”第一款“基本条件和资格”第六项“年龄在25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1996年9月1日出生),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调整为“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86年7月13日到2003年7月13日之间),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二、公告中第二条“招聘条件”第一款“基本条件和资格”第七项“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表。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9月30日。”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表。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可延迟至2021年9月30日。”
三、公告时间顺延至2021年7月23日,报名时间为7月24日和25日。
联系电话:0660-3433749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链接: 1.http://www.hhw.gov.cn/hhw/zwgk/0800/0806/content/post_702154.html
2.http://www.hhwjjjc.gov.cn/hhwjjjc/tzgg/202107/f5c4ddeed0d3414a8d7eb3283ad312fd.shtml
中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