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体系之治 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 2026-07-21 17:17
  • 来源:红海湾纪检监察

监督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专门部署“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明确要求“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为新时代推进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监督职责,把监督体系建设融入辖区治理各领域各环节,以高质量监督筑牢基层发展根基。

一、铸魂领航强根基,把准监督政治方向

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指向是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首要在于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监督全过程各方面,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引领各类监督同向发力。要紧扣“国之大者”,聚焦“十五五”时期重大部署,紧盯辖区内惠民政策落实、乡村振兴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工作,靶向发力开展监督检查。对政策执行中的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及时纠偏,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问责,以精准政治监督确保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在基层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行。

二、织网覆盖无死角,筑牢监督治理防线

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必须跟进到哪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围绕民生资金使用、小微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依托网格化管理搭建群众监督反馈平台,借助数字技术打造智慧监督系统,让监督触角延伸到治理末梢,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提质增效抓落实,彰显监督履职实效

监督的生命力在于实效,制度优势最终要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责,紧盯乡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干部等“关键少数”,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的问责机制,形成监督、处置、治理一体推进的工作闭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同时统筹推进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消除基层贪腐之念,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让监督效能在基层充分释放,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监督兴则治理兴,监督强则事业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更是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前哨”,只要锚定全会部署要求,强化政治引领、织密监督网络、激活治理效能,就一定能把监督体系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基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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